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聯合國機構包括

聯合國機構包括

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

聯合國系統是比法律意義上的聯合國組織更大的國際組織體系,包括聯合國和壹些獨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及其他外圍機構。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章第七條,聯合國有:

聯合國大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信托投資理事會

國際法院

包括聯合國秘書處在內的六大聯合國機構。

聯合國下屬的主要組織包括:

國際勞工組織(勞工組織)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

聯合國教育

世衛組織(世界衛生組織)

世界銀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民間航空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

國際電信聯盟(國際電聯)

萬國郵政聯盟(萬國郵聯)

世界氣象組織(氣象組織)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知識產權組織)

國際原子能機構

聯合國大會的主要附屬機構包括:

委任

投資委員會

聯合國工作人員養恤金委員會

聯合國人口獎委員會

會費委員會

方案和協調委員會

會議委員會

新聞委員會

東道國關系委員會

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

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

聯合國原子輻射影響科學委員會

特設委員會

聯合國內部司法特設委員會

追究聯合國官員和特派專家刑事責任特設委員會

大會第51/210號決議所設特設委員會

宣布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方案提供自願捐款的大會特設委員會

宣布向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自願捐款的大會特設委員會

擬訂保護和促進殘疾人權利和尊嚴的全面綜合國際公約特設委員會

反腐敗公約談判特設委員會

印度洋特設委員會

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公約所規定的法律保護範圍問題特設委員會

顧問委員會

行政和預算問題咨詢委員會

聯合國國際法教學、研究、傳播和廣泛了解協助方案咨詢委員會

獨立審計咨詢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方案執行委員會

高級別委員會

審查發展中國家間技術合作高級別委員會

特別委員會

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

聯合國憲章和加強聯合國作用特別委員會

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執行情況特別委員會

調查以色列侵害占領區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權的行為特別委員會

  • 上一篇:壹個老人怎麽留遺囑才有效?
  • 下一篇:魯汶大學世界排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