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確的是,生命誕生的標誌是獨立呼吸,即胎兒離開母體開始獨立呼吸時,就被視為生命。因此,孕婦流產時,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罪成立。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構成本罪,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首先,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如果傷害了自己的身體,不構成犯罪。其次,行為的內容是損害他人健康,傷害壹般是指非法損害他人健康的行為。最後是本罪的責任形式,本罪行為人的責任形式是故意。但不要求行為人對具體的傷害程度有所了解,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並希望和放任這種情況發生。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就構成犯罪,對犯罪分子要依法判刑。量刑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不等,具體處罰視犯罪情節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