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國,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自己的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國家權力。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充分的職權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職權是:
(壹)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成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準國家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壹)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聚焦兩會(19張)
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準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與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組織是NPC常務委員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選舉和決議方面,它們的權力和職能並不完全相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參加CPPCC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每年舉行壹次全體會議,任期五年。CPPCC在中央壹級有壹個全國委員會、壹個常設委員會和九個特別委員會,在地方壹級有CPPCC地方委員會。任期五年,每年召開壹次全體會議。
參與CPPCC會議的各方主要包括:
中國* * *產黨,作為執政黨參加會議;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
此外,還有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合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藝術界、科技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療衛生界、對外友好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