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懷孕、生育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或社會對生育職工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費超過1年並繼續繳費的;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療業務費、藥費(含自費藥、營養藥)由職工自行承擔。
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產婦津貼。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壹.產婦津貼
1,所需材料: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醫療診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生育津貼申領人員信息登記表》壹式兩份(用黑色鋼筆填寫)。
註:以上復印件必須在A4紙上。
2.投稿時間:每月1-10天(寶寶出生後2個月)。
3.辦理流程:單位經辦人將上述材料提交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發放生育津貼。
符合享受晚育(年滿23周歲)獎勵津貼條件的,夫妻雙方在《生育津貼申領人員信息登記表》中選擇享受晚育津貼的對象,夫妻雙方簽字確認,雙方蓋章。
夫妻雙方均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女方單位填寫《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女方未參加生育保險,男方已參加生育保險,男方享受晚育津貼。男方所在單位填寫《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壹式兩份),並進行申報。
二、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嬰兒出生證明的復印件;
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
所有原始收據和處方(中西藥費)按日期順利整理(醫藥費可報銷4元);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投稿時間:每月1-10天(寶寶出生後2個月)。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經辦人向社保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繳納生育醫療(產前檢查)費。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住院)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嬰兒出生證明的復印件;
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藥費)、住院費用明細、住院結算清單原件按時間順序整理(醫藥費可報銷4元);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投稿時間:每月1-10天(寶寶出生後2個月)。
3.辦理流程:單位經辦人每月6月5438+0-20將上述材料提交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內支付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