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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土的後果是什麽?

土地拋荒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兩年拋荒耕地的,原承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1.農村土地拋荒會有什麽後果?

1,停糧補貼。

采取措施保障農業生產用地流轉,通過停止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方式遏制耕地拋荒。

2.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土地經營權人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造成土地嚴重損毀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土地經營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3、違約金的收取、不良信用記錄等。

棄荒地超過壹年的,村集體應當依法收回耕地地力保護補助,並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連續撂荒兩年的,村集體應當依法收回承包權或者經營權,組織流轉或者代耕;連續棄耕超過三年的,村集體將逐級上報市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將承包方代表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不良信用記錄。

第二,農村土地多少年可以復墾?

1.兩年了。

2.連續兩年以上拋荒耕地、荒地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第三,制裁農村土地拋荒的意義

1.我國采取這壹措施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農村村民的土地權益也將在治理過程中得到保護。根據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耕地、林地、建設用地等農村土地資源屬於村集體所有。

2.此前,國家已經給村民分配了土地使用權。即使現在棄地,也不會直接收回村民對土地的使用權,而是會采取壹些措施鼓勵農民復耕。更何況現在我國實行了三權分立,村民也可以把土地流轉出租或者委托給種植大戶管理,不用種地了。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或者荒蕪耕地。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壹年內可以耕種收獲的,由原耕種該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收回,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收回;超過壹年未開工建設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土地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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