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空調安裝事故責任劃分
1.安裝空調出現安全事故,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商家為安裝人員辦理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2.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2.空調安裝工受傷,業主需要賠償嗎?
1.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2.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3.也就是說,雇主對雇員的“致人損害”或“自殘”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有損害,雇主就應該賠償。
三、空調安裝事故的責任歸屬
1.買方在安裝過程中有過錯的,應當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比如買受人提供了壹根不結實的繩子,導致高處墜落,隱瞞了壹個已知的安全隱患,幫忙做了壹件事,結果幫了,或者買受人強行違規操作造成事故;
2.如果空調的安裝不是賣方委托的,而是買方自己找的(比如當事人在抽獎中中了壹臺空調,抽獎機構事先聲明空調安裝由自己承擔,中獎者會找朋友幫忙安裝),就要看他們之間的關系是承包還是雇傭關系。如果雙方承擔關系,即安裝工工作。
買家付款,壹切事宜由安裝者自己決定,所以安裝者承擔風險。如果是雇傭關系,也就是安裝人員來工作,由業主決定怎麽做,風險應該由買方承擔。是承包還是雇傭,要看雙方的證據;
3.空調安裝人員向朋友求助,業主負責傷亡賠償。這屬於義務幫助者的範疇。當然,如果幫助者有過錯,可以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幫助者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壹條
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受到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