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起訴劉鑫,我認為劉鑫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事實上,劉鑫並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現在庭審已經結束,劉鑫不承擔法律責任。但不承擔法律責任,就要壹直承擔道德譴責。既然妳的好朋友被殺了,妳不應該第壹時間去她家嗎?劉鑫沒有第壹次向江歌媽媽道歉,而是像往常壹樣去逛街做頭發,好像什麽都沒發生過。
不管怎麽看,江歌是因為劉鑫而死的。至此,劉鑫無法逃脫。劉鑫的男朋友陳世峰去追劉鑫,但是劉鑫把江歌壹個人留在外面,留下她壹個人面對手裏拿著刀的陳世峰。兩個人在壹起,可能會有壹些保證,最起碼不會有人死,但是壹個弱女子怎麽能抵擋壹個瘋狂的男人呢?
劉鑫應該給江歌媽媽壹些安慰。江歌不幸去世後,我覺得作為劉鑫,她應該第壹時間去看看望江的母親,給她壹些安慰,盡到她對江歌的孝心,而不是假裝不知道,不去面對,還要和朋友們開開心心的。為了讓劉鑫出現,江歌的媽媽甚至想盡辦法讓劉鑫出來見她。這種人真的沒有良心譴責,沒有焦慮嗎?
希望劉鑫能受到制裁。畢竟江歌是因為她而死的,江歌的媽媽也是因為她才變成這樣的。別人家被毀了她還這麽冷漠。江歌媽媽雖然起訴了劉鑫,但也無可奈何。按照法律的裁決,劉鑫是無辜的,但我希望法律真的需要照顧好人的利益。但事實就是事實。就算劉鑫接受不了法律的制裁,我想她也會過得很辛苦,至少會被良心譴責壹輩子。
刑事責任分析劉鑫不構成犯罪。就刑事部分而言,劉鑫的刑事責任很難確定,因為劉鑫負有救助江歌的法律義務。首先,本案的兇手是陳世峰,劉鑫沒有積極采取行動,所以劉鑫對自己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那麽,劉鑫是否因為不作為而犯罪呢?不作為應當構成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承擔法律援助義務而拒絕履行。也就是說,不作為犯罪是基於法律援助的義務,沒有法律義務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