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該賠償住院的兩位女士的住院費。因為白衣女子傷勢較重,需要賠償的醫療費用比較高。保守估計醫藥費大概要達到3萬多。在另壹個女人的牙齒被打掉後,她必須補牙。而且按照現在補牙的標準,東牙至少要花1萬。所以保守估計這次打人事件的醫藥費應該達到4萬以上。
接下來,他們要承擔自己的護理費。此事發生後,兩名重傷女子被立即送往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搶救。這家醫院的護理費應該不便宜。保守估計的話,護理費壹天至少要200多元。至於護理費,要根據他們住院的天數來決定。
至於交通費,需要從受害人的實際情況來判斷,但總體來說,交通費應該不需要太多的支出,營養費需要從受害人住院期間發生的具體費用來計算。保守計算壹天左右的營養費用也需要100元左右。
至於當地醫院餐費的計算標準,壹般是參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標準,結合住院天數。如果女方住院期間的夥食費標準按照每天100元計算,如果她住院10天,那麽夥食費就應該是1000元。
還有就是女方住院期間耽誤工作的誤工費,如果女方日均工資低於246元,應該賠償。或者他們沒辦法。就像他們這三年的收入水平,每天最低補償也就246元。如果他們住院10天,誤工費最低賠償應該達到246元以上。
綜上所述,如果把所有費用加起來,據保守估計,受害人的費用可能達到5萬元以上,再加上寵物費用、精神損害賠償以及各種賠償金額,是有可能到賬的。65438+萬到50萬,甚至1萬也是可以的,而且因為這次受傷的女生比較多,最終賠償的金額會更多。具體賠償金額以法院最終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