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師鄭毅指出,以營利為目的的代購是壹種工作,而在美國的外國人必須根據法律獲得工作許可才能工作。作為F-1身份的留學生,必須取得CPT或者選擇校外工作,而持有F-2配偶簽證的則完全不允許工作。H-1B工作簽證持有者只允許為特定雇主工作。因此,鄭毅指出,很多留學生和持有非移民配偶簽證的人從事代購行業,實際上是壹種“非法工作”。
移民律師劉如華也指出,幫中國的親戚朋友代購壹些美國貨並不違法,但如果大量購買是為了獲利,則屬於越權行為。不過,劉如華也指出,在美國通過微信、淘寶等方式代購。比在餐廳工作更私密,交易結算多在國內進行,不易被察覺,但不代表這種行為合法,仍有風險。
劉如華表示,雖然尚未出現因代購行為曝光而被取消非移民身份的案例,但不代表代購行為無跡可尋;代購需要往海外寄大量貨物,長時間寄大量相同姓名地址的包裹可能會引起海關註意,然後追查姓名地址,查出是誰在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從事代購。鄭毅也提醒,因代購引發移民身份問題的案例尚未出現,但不代表萬無壹失;壹旦政府發現非法工作,後果會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