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工作法的基本要求是服務群眾。主要內容是村黨組織要領導,村民要知情、參與、決策、監督、滿意。基本要求是:
(壹)發揮核心作用,使村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村裏的重大問題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按照村民白治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保證村黨組織在農村的領導核心地位。按照征求意見、議事決策、任務分解、公開承諾、組織實施、考評獎懲六個環節,黨組織集體研究村重大事項建議環節;民主公開,征求意見,黨組織把關審查;民主決策環節,黨組織指導組織;在督導評估過程中,黨組織加強管理,確保村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體現在村級決策和執行的全過程。
(2)創新公開形式,讓村民知道村裏發生了什麽。村裏的重大問題和村民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經村兩委確定後向村民公開,保障村民的知情權。村兩委通過制定黨務、村務公開目錄內容,將新農村建設規劃、村財務收支、村幹補貼、集體資產購置、建設和處置、公益項目和工程招投標、林地承包、征地補償、宅基地分配、救災資金、計劃生育、農村低保等,嚴格按照村級事務性質,采取上至公示欄、下至會集點、送至聯戶(戶)代表的形式,每個村級事務以兩種以上的形式隨時或每月或每季度進行公開,村民對村務的知曉率達到100%。
(3)拓寬民意渠道,讓村民參與村裏的事務。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事先征求村民意見,確保村民利益得到充分表達,保障村民參與權。實行主要村委會制度,
通過選拔小組
全體住戶或住戶(住戶)代表組成管理機構,實行壹事壹議;開展咨詢工作,通過向農民發放咨詢表、設立咨詢箱、召開民主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村民意見;暢通民意渠道,村民可以直接或通過村民代表、戶(居)民代表向村兩委反映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D)規範決策程序,使村民成為村莊的主人。堅持村裏的黨組織。
(5)加強監督管理,讓村民監督村務。充分利用各種監督手段和形式,鼓勵和引導村民對村務進行監督,保障村民的監督權。充分發揮監督委員會、理事會、聯戶(戶)代表的監督職能,根據有關事項指定具體監督員,負責相關村務的後續監督,收集和反饋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村兩委根據工作需要和村民意見,適時召開村民聽證會和詢問會,讓村民了解相關情況。
(六)完善評價機制,讓駐村村民滿意。堅持群眾滿意
作為第壹標準的村幹部評價和村實用主義B度評價,要保留殘疾村民的判斷權。采取壹對壹考評、半年初評、年度考評等形式。
開村民代表會議或聯戶(戶)代表會議,對村幹部、村務實施結果進行評價或考核,鄉鎮黨委根據評價或考核情況,將評價或考核結果與村幹部的獎懲、薪酬、崗位調整掛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