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樓上跑樓下淹的賠償:
1.先向樓上住戶索賠。如果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是開發商的錯,開發商會進行賠償。
2.如遇開發商與樓上住戶相互推諉,可根據所受損失程度與樓上住戶協商估算金額。如果協商不成,應對雙方提起訴訟,以確定責任歸屬,並彌補遭受的損失。
3.如果相鄰方不履行法院判決,受害方可以要求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產生的費用可以由樓上業主向法院索賠。
二、樓上滲漏鑒定流程:
1,樓上漏水鑒定需要向鑒定機構或房屋質量監督站申請鑒定,預約現場測量,鑒定單位出具質量鑒定報告,當事人確認並提出異議,鑒定單位出具異議說明函。
2.國家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實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可以根據自願原則,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通過認證後,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3.因建設人的原因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建設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或者重建。經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後逾期交付的,建設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妥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並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以合理方式公開業主的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業績、維修資金的使用以及部分經營和收益情況,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