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錄噪音;
2.記錄雙方在談判過程中的對話(固定對方承認制造噪音的證據);
3.要求物業出具證明;
4、最有可能的證據是找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噪聲監測,根據《社區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證明超標,然後起訴。但是,成本相當高。噪音測量的費用壹個晚上可以上千,賠償很可能非常有限。很可能壹天測量的補償不夠監測。
噪音滋擾的分貝標準如下:
1,康復療養區等特殊安靜區域:50分貝;
2.居住建築、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用房的主要功能和應保持安靜的區域:55分貝;
3.以商業金融和公平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合,需要保持安靜的居住區:60分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經警告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趕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固定設備進行經營活動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和防治環境噪聲汙染的設施的狀況。第四十壹條本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以外,因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第七條壹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