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1)在職職工:門診金額2000元,即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中,超出2000元的部分予以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退休職工:門診免付費額為1.300元,即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中,超出1.300元的部分予以報銷,70歲以下報銷比例為70%,70歲以上為80%;
(3)最高限額:無論何種人群,門急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0元;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1)普通門診:壹個醫保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特殊疾病: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特殊疾病門診豁免金額為400元,符合規定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相同;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醫療費用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限量1元;
(6)特殊疾病: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特殊疾病門診免賠額為400元,符合規定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相同。
醫療保險範圍:
1,基本醫保藥品報銷:我們國家現在把藥品分為甲、乙、丙三類,其中甲類藥品在醫保範圍內,所以醫保只能報銷甲類藥品,乙、丙類藥品不能報銷;
2.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此報銷範圍主要指床位費、急救床位費、診療費等。被保險人在定點醫療保險機構就醫、護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必須是安全有效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確定。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
綜上,各地政策和報銷比例不同,具體需求以各地報銷政策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