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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違法停車處罰規定

法律分析:

在市區停車,或者未及時駛離,只會被罰款200元,不扣分。無故在高速公路停車,或者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扣6分,罰款200元。違反禁令標誌、警告標誌、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停車壹般扣2分,違反壹次可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根據車輛違法具體情況可處2分至12分的處罰。機動車只能停放在道路停車位,其他地方禁止停放;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時,車輛應當向前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如果司機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使司機立即離開。壹般司機只需要開快點就行了,沒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建築工地上,不得停車;

(二)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的道路上,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人員或裝卸貨物,並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準在站點以外的道路上停靠。

1.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人行橫道和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禁止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外的路段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以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準停車。

二、對普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醉酒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者拘留15日,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12分。

2.將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200元罰款或者拘留15日,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12分。

3.挪用、出借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處200元罰款或者拘留15日,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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