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應當承擔幾周歲以上客戶的風險。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應當承擔幾周歲以上客戶的風險。

65歲以上的客戶承擔風險。

1.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應當在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在營業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依據至少應包括客戶的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預期、風險偏好、流動性要求、風險意識和風險損失承受能力。

2.商業銀行在評估65歲(含)以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時,應充分考慮客戶年齡和相關投資經驗等因素。商業銀行在完成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後,應將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告知客戶,並經客戶簽字確認後保存。

1.圍繞“提高老年客戶滿意度”的目標,我們采取多項措施,不斷提升服務效率,完善服務體系和工作機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嚴格執行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在評估65歲以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時,充分考慮客戶年齡、相關投資經驗等因素,針對老年客戶的財富增值保值需求,推薦以保本理財產品、存款產品、穩健國債產品為主的金融產品。

2.根據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應當對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風險承受能力評級從低到高至少包括五個等級,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壹步細分。根據上述規定,大部分銀行根據風險將理財產品分為五個等級,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相對應。

3.壹般認為,保守型客戶不接受投資本金損失,而激進型投資者願意接受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風險承受能力高的客戶,可以購買同等級或相應風險等級以下的理財產品;反之,如果風險承受能力評價低,那麽就不能購買超過相應風險等級的銀行理財產品。例如,保守型客戶不能購買風險高於R2水平的理財產品。

  • 上一篇:二本壹表是交房的前提嗎?
  • 下一篇:律師壹審二審兩次收費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