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之後,英國出臺了壹系列大氣汙染防治法案,對各類尾氣排放進行了嚴格限制,並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到1975年,倫敦的霧日數從壹年幾十天減少到15天,1980年進壹步減少到5天。
20世紀80年代後,交通汙染取代工業汙染成為倫敦空氣質量的主要威脅。為此,政府出臺了壹系列措施來遏制交通汙染。包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網絡,抑制私家車發展,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整治交通擁堵等。
從1995開始,英國制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所有城市都要對空氣質量進行評估和審查。對於不達標的地區,政府必須劃出空氣質量管理區,強制其在規定的期限內達標。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年空氣不達標天數不得超過35天,否則將面臨4.5億美元的巨額罰款。為了達標,早在2003年,倫敦市政府就開始對進入市中心的私家車征收“擁堵費”,並將這筆收入用於改善公共交通系統的發展。
此外,在20世紀80年代,倫敦市在城市周圍建造了4434平方公裏的大型環形綠地。政府決定嘗試在街道上使用鈣基粘合劑來控制空氣汙染。這種粘合劑類似膠水,可以吸收空氣中的灰塵。街道清潔工已經在人口嘈雜、汙染嚴重的城區使用了這種新產品。目前監測結果顯示,這些區域的顆粒物減少了14%。英國民眾也可以通過網絡查看每日空氣質量的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