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規範功能是從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社會規範的角度提出來的,社會功能是從法律在社會生活中要達到壹個目的的角度來認識的。二者的關系是,規範功能是手段,社會功能是目的。
第壹,法律通過哪些方式維持秩序?
1,維護階級統治秩序;
2.維護權力運行秩序;
3.維護經濟秩序;
4.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
5.建立和維護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第二,法律的秩序價值
1.首先,法律的根本和首要任務是保證統治秩序的建立。在任何社會時代,人們都期望行為安全與行為的相互調整,這就要求通過法律建立行為規則的通常模式。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法律、規則和秩序可以成為同義詞。
2.其次,秩序是法律其他價值的基礎。自由、平等、效率等法律的價值表達也需要以秩序為基礎。因為沒有秩序,這些價值的存在就會受到威脅或者缺乏必要的保障,它們的存在就沒有實際意義。
3.雖然秩序是法的基本價值,但秩序本身必須以符合人性和常識為目標。換句話說,如果秩序是以犧牲人的自由和平等為代價的,那麽這種秩序是不可取的。因此,現代社會的“秩序”也必須由“正義”來規範。
第三,秩序維護需要法律。
1.社會秩序可以分為既定的社會秩序和理想的社會秩序。法律從屬於社會秩序,並反作用於社會秩序。對於既定的社會秩序來說,法律是秩序的強化和發展;對於壹種理想的社會秩序來說,法律是社會秩序的產物,是某種社會存在的反映。
2.目前,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是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主義時代,都沒有達到理想的社會狀況,人們的道德素質不足以維持社會秩序。
3.實踐證明,法律需要與維護這種社會需要協調的步伐,法律的基礎是理性,對其指揮範圍內的所有成員具有普遍適應性;但對道德的理解存在差異,會影響人們行為的協調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