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律師過錯延誤訴訟時效的;
2.因律師過失,致使當事人提供的重要證據滅失的;
3.律師違法執業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
二、律師過錯責任的賠償金額:
1.律師接受委托代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已按案件收取委托代理費的雙倍賠償,應當返還當事人;
2.對當事人委托的事項,因律師過失延誤訴訟時效的,根據案情收取五倍代理費賠償當事人;
3.律師因過失丟失委托人提供的重要證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退還全部案件代理費,並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4.律師違法執業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當事人在案件中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無效合同損失的計算
壹般計算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第1042條的規定,締約過失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賠償責任的具體範圍並不明確。鑒於締約過失責任不同於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其賠償的確定不能簡單地與後者相比較,必須從締約過失責任的性質和所侵害的權益來確定其賠償範圍。壹般認為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僅限於信賴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合同編》第10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介紹的關於律師過錯賠償責任的認定。如果委托人的損失是律師的過錯造成的,那麽律師需要承擔過錯賠償。如果妳還有其他這方面的問題,請咨詢律師,律師會為妳提供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