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代理費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律師代理費的收費標準是:
(1)
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
(2)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律師代理公證:律師代理公證的收費為每份65438元+0500-3000元不等。
(5)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在1500-20000元之間。
(6)律師調查:根據調查項目協商收費。
二、律師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特點
(1)行政訴訟的糾紛是單向的。在行政訴訟的雙方當事人中,壹方是國家行政機關,另壹方往往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管理權的對象。所以糾紛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管理和處罰上是單向的。律師要向當事人解釋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義。
(2)代理工作的內容和程序獨特。律師代理行政訴訟,首先要查清案件事實,弄清委托人實施了什麽樣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否違法,應當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然後審查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最後審查代理人起訴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理由是否正當。完成這些任務後,他可以決定是否代理以及代理時提出的代理意見;
(3)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法律依據廣泛,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依據多為行政法規。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會越來越多。律師要想代理好行政訴訟案件,必須具備紮實的法律基礎,掌握豐富的行政法律知識,才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行政訴訟具有國家賠償性質,部分行政訴訟結果涉及行政賠償,主要是國家賠償,賠償經費壹般由國家財政直接撥付。
第三,行政訴訟代理人的定義
行政訴訟中的律師代理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作為代理人,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法律正確實施的訴訟行為。
在行政訴訟活動中,律師作為代理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代理訴訟,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行政訴訟制度是從民事訴訟中分離出來的,在其發展初期,適用民事訴訟程序。
所以,
律師代理費的收費標準從當事人對財產沒有爭議的案件開始,直至
當事人聘請律師調查後,作為終結,壹個* * *就是五個收費標準。另外,行政訴訟代理人是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