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業糾紛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時間等因素,需要收取6000-10萬元之間的費用。國外非財產案件的律師代理費需要高於20000元,壹般法律文書需要在600-2000元以內收取,我們律師見證每件收取2000-10000元。剩下的公證律師費會在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最後我們的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這個費用會根據案件難度等因素在1500-20000之間協商。
律師費根據代理合同確定。只要符合司法部門的收費標準,雙方協商壹致,就應該按照代理合同收費。目前律師費是分階段收取的。比如律師代理民事案件。壹般壹審程序是壹個階段,收費是幾個。判決下達後,代理終止。判決、調解結案,無需因結案方式不同而退還或增加律師費,但雙方委托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在受理案件前,會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與委托人簽訂律師委托合同,合同中會約定委托事項和律師費用。調解成功有收費協議的,按協議收費。如果調解成功沒有收費協議,雙方可以進壹步協商解決,但如果無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