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拆遷的合法性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1)建設項目立項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拆遷計劃和實施方案
5)移民補償資金證明(專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1)是否屬於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詳細說明屬於公共利益的哪壹方面?
2)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結合國家和地方綜合評審)
3)所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專項規劃是否征求過公眾意見?是否經過科學論證?
4)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改造項目是否納入市縣兩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5)補償方案確定前,是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論證?是否公開征求過公眾的意見?咨詢期是否少於30天?
6)對於舊城改造項目,如果大部分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是否組織過聽證會,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是否參與?是否根據聽證會修改方案?
7)是否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8)補償費是否全額支付?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2]:土地使用權調查
區分企業擁有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
是屬於承租人還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權人?
集體土地是否屬於集體建設用地,是否屬於合法經營性用地?
國有土地要區別使用。是工業用地、商業用地還是居住用地?
[3]:對企業本身的調查。
1.審查企業住房建設的合法性。如果是租賃,租賃的合法性主要與出租人的主體和標的物有關。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嗎?
2.工商檔案綜合檢索。審核企業投入的土地或房屋,包括可移動設備及配件的營業執照、納稅情況、員工合同等相關發票。(計算他的搬遷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的損失)不可移動配件的市場價值。並準備好損失報告,必要時請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二、拆遷補償安置協商。
1.代表企業與拆遷實施單位的代理人協商。(這部分是律師工作的重點)
2.合理反映企業的損失和要求;應該綜合企業情況,有理有據。
3.監督拆遷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出現斷水、斷電、斷路等危及被拆遷企業合法權益的事情。,律師應及時采取法律措施。
第三,訴訟和審判
1.參與企業與土地出租人或房屋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糾紛;
2.參加企業與拆遷人之間的裁決會議和聽證程序;
3、根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審查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否對委托方不利;
2.監督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有效實施。
面對違法拆遷行為,大部分被拆遷人有兩種表現,壹是沈默,任其宰割,二是不顧後果的暴力反抗。在征地拆遷的情況下,律師介入的機會還是很多的。這個可以根據被拆遷人的情況來選擇。房屋拆遷糾紛咨詢拆遷律師肯定比自己在家研究更靠譜,有時還能事半功倍。此外,房屋拆遷案件聘請律師的成本雖然提高了,但成功率也提高了,拆遷案件壹般涉及金額較大。相對於支出和收入,聘請律師仍然是壹個明智的選擇,安全系數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