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2)為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在出版物上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誹謗罪定罪處罰。
(5)如果不是當眾公然侮辱他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只是單純的民事侵權行為。《行政處罰法》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警告的。
(6)當眾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於刑法規定的侮辱罪。比如壹群人在街上罵壹個女孩是妓女,女孩受不了,而且有精神病,那麽罵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處罰。最近新聞裏報道了壹群老人被開發商雇來做專業詛咒團隊,連續詛咒釘子戶,直到不忍心向開發商妥協。最後,職業詛咒者受到了刑事處罰。
(七)普通朋友、鄰居因糾紛罵人,社會危害性不大,不會達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壹個很特別的人懷恨在心。如果妳惹了他壹次,他就天天罵妳,或者把妳的話寫在街墻上,甚至在網上編造醜惡的事實來罵妳,那麽他的行為就觸犯了刑法。
(8)被罵時,根據情況分別處理。情節輕微的,和他爭論,用文明的語言和他回擊。如果對方不肯容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報警,讓公安對他進行教育,壹般是給他警告或者罰款。
(9)在因罵人引起的打架中,先動手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是輕傷,構成刑事案件,第壹個要承擔壹定責任,第二個可以正當防衛,所以責任比較輕。
壹、老板罵人是否違反勞動法?
老板罵人不違反勞動法,但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4)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對勞動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損害。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