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是普通罵人,壹般不承擔法律責任。
2.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在公共場合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3.違反治安管理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構成侮辱罪的,將觸犯刑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侮辱誹謗他人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2.客觀上講,是行為人捏造、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行為人必須是故意的。
綜上所述,罵人報復壹般不違法,如果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則涉嫌侮辱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