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行為人使用輕微的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或者提供服務,行為是非常克制的,獲利也是非常有限的。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壹般違法行為,可以由警方及時處理,由警方處罰。壹般來說,行為人勒索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00元以下拘留。
2.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強迫交易罪。強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買東西不給錢的起訴流程如下:
1,起訴書。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請律師寫;
2.證據材料。比如相關合同和聊天記錄,最好是書面證據;
3.原告的身份證和證明被告的材料。被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
4.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1份授權明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5.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綜上所述,買東西不給錢是違法的。具體的定罪標準和量刑規定要根據相關法律來判斷,與財產數額和造成的損失有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強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下列行為之壹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加或者退出招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購買公司、企業的股票、債券或者其他資產;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業務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