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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1)買賣合同是壹個著名的合同。即它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

(2)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讓財產所有權,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的目的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出賣人失去標的物的所有權,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這是買賣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質,可以區別於其他交付標的物但不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買賣合同是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價款是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對價,區別於其他無償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惠合同、贈與合同等。

(3)買賣合同是雙向合同。買賣合同中,雙方互為付款,雙方都有權利和義務。出賣人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對應的,壹方的義務就是另壹方的權利。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向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雙方存在對價關系。出賣人以轉讓標的物所有權為代價取得價款,買受人以支付價款為代價取得標的物所有權。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5)買賣合同是承諾合同。買賣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或者價款不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6)買賣合同壹般是不必要的合同。壹般來說,銷售合同的形式是由雙方自己決定的。但是,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采用法律規定的形式。比如《城市房地產法》第四十條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海商法》第九條規定,轉讓船舶所有權,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1)買賣合同是壹個著名的合同。即它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

(2)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讓財產所有權,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的目的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出賣人失去標的物的所有權,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這是買賣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質,可以區別於其他交付標的物但不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買賣合同是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價款是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對價,區別於其他無償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惠合同、贈與合同等。

(3)買賣合同是雙向合同。買賣合同中,雙方互為付款,雙方都有權利和義務。出賣人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對應的,壹方的義務就是另壹方的權利。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向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雙方存在對價關系。出賣人以轉讓標的物所有權為代價取得價款,買受人以支付價款為代價取得標的物所有權。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5)買賣合同是承諾合同。買賣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或者價款不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6)買賣合同壹般是不必要的合同。壹般來說,銷售合同的形式是由雙方自己決定的。但是,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采用法律規定的形式。比如《城市房地產法》第四十條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海商法》第九條規定,轉讓船舶所有權,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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