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學歷是違法的,但是應該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偽造高等學校印章出具學歷、學位證書的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院校印章罪定罪處罰。明知是偽造高等學校印章制作的學歷、學位證書而出售的,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 * *犯論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1)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或者兒童印章的。
(二)購買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偽造、販賣偽造的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的解釋》第壹條。
為依法懲治偽造和出售偽造的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犯罪活動,現就辦理此類案件適用法律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偽造高等學校印章出具學歷、學位證書的行為,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院校印章罪定罪處罰。
明知是偽造高等學校印章制作的學歷、學位證書而出售的,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 * *犯論處。
二、什麽是學術公正?
學歷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依法對申請人持有的學歷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證的活動。學歷公證應當由申請人住所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業務職能的公證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