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虛假發貨是指商家上傳到拼多多後臺的商品物流訂單號對應的物流信息出現明顯的物流軌跡放緩,或者消費者在商家上傳物流訂單號後的合理期限內沒有實際收到所購商品的異常情況。如果商家上傳物流訂單號後,對應的物流信息顯示該包裹由寄遞網點所在省份的其他快遞員轉運,則轉運的物流訂單號對應的物流信息將作為判斷是否為虛假寄遞的依據。如果多次轉運,以系統監控的最新物流單號為準。如果買賣雙方已經達成協議,買方確認收到貨物,交易已經完成,投訴將被撤銷。通過支付寶交易,如果賣家發貨是假的,導致買家沒有收到貨,貨款已經打給賣家,投訴會永久公示,接受監督。如果買家已經申請退款,投訴會在退款糾紛處理完畢後,根據退款結果給出最終的投訴處理意見。另外,根據購買金額的大小和賣家是否還能聯系溝通,有不同的處罰。
法律依據
增加壹條,作為《NPC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