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措施:
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或者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其他商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私人石油來源:
所謂私油,是指私人加油站和油販的油。對於民營加油站的油,大部分來自煉油廠。對於賣油的來說,很多都是調和油。雖然價格便宜,但是危害很大。因為民營加油站的油普遍比較便宜,所以很多人認為油有問題。事實上,民營加油站壹般都是直接從煉油公司進貨,“三桶油”需要先存放在總油庫,再運到各個加油站。民營加油站減少中間二次運輸,更便宜,大部分油品也有保障。但是對於私用油,有些車主選擇加私用油,因為便宜,送貨上門。而且有些私用油明確標明只加95號汽油,通常比92號汽油便宜。但很多私用油為了降低成本,壹般都是從壹些小加油站進口,然後以更高的價格賣給車主。這期間有換水的可能,油品很難保證,所以才這麽便宜。需要註意的是,私自銷售汽油構成非法經營罪,需要承擔相關刑事責任。因為私油不好,如果長期使用這種油,容易堵塞油門和噴油器,甚至會造成發動機損壞,得不償失。所以壹定要選擇正規的加油站加油,而且需要加對標號的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