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按照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18歲才可以駕駛機動車,輕型電動摩托車18歲才可以騎行,因為在電動車的範疇裏,電動摩托車和輕型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只有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18歲以上才能考駕照。超過16周歲騎摩托車屬於無證駕駛行為。如果他被交警抓住,他的監護人可能會被罰款。
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屬於無證駕駛。未成年人不得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在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至2000的罰款,可以並處拘留15日。
未成年人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處罰是:
1,14但未滿16,罰款200至2000元,15日免予拘留;
2.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首次罰款200至2000元,免予拘留15日,首次拘留不滿15日的。
綜上所述,我國出於安全考慮限制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乘坐機動車,是因為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薄弱,在道路上行駛時如果不懂得遵守法律法規,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對突發事件的反應比成年人慢,也非常容易造成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嚴禁酒後駕車;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並發出信號,不得突然猛轉,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五)不準牽引、攀爬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雙手離開把手或者手握物品;
(六)不得助跑並行、互相追逐或者纏繞比賽;
(七)不得騎獨輪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