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錢沒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欠錢沒有借條可以起訴,但必須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系。
比如出借人可以提供轉賬憑證,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
但原告僅以轉賬憑證提出民間借貸糾紛,無其他證據的,被告辯稱借款已償還的,被告應當舉證證明其主張。如果被告辯稱該轉讓是在原告償還貸款或其他債務之前進行的,被告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匯款憑證等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可以和他協商,通過錄音或者其他記錄方式確認債權債務的存在,或者督促對方書面簽字確認。這種債權壹定要註意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三年,法院不會支持妳的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哪些借條無效?
1.非法借貸即使寫了借條也是無效的。這裏的非法借貸壹般是指賭博和高利貸,因為這兩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債務當然也是違法的。即使欠條有效,也只是支持壹部分,並不是全部都能得到法律支持。
2.壹方當事人所寫的不真實的借據無效。裏面有壹些情況,包括:在暴力威脅下寫的借條,在對方別無選擇,只能乘人之危或脅迫的情況下寫的借條。
3.借條的內容嚴重缺乏公允性,或者在表述和理解上存在重大錯誤。這種情況下,寫下的借條不能生效。當事人是可以撤銷的,所以這裏需要註意時效。
在欠錢的情況下,當事人不壹定有欠條,可能會覺得沒有辦法向法院起訴對方。但實際上,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出具借條的,因為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中對證據沒有太多的要求,不需要借條就可以提供其他材料,比如證人證言、調取筆錄等。,符合立案標準,所以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