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訴訟時效多長?
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的長短不同,應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區分。
1.主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自債權人最後壹次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之日起超過3年的,不予保護。
2.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訴訟時效應根據以下情況計算:
(1)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普通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債權人未主張債權的,不能計算訴訟時效。
(2)訴訟時效中斷的,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不受次數限制。
(3)最長訴訟時效,債權人未主張權利的,自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20年,超過20年,法院不再保護。
壹般來說,無借據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如果權利受損超過20年,法院就不再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