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753-2169222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梅縣行政區梅縣文體中心三樓。
聯系電話:0753-6111293。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豐順縣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豐順縣湯坑鎮湖下金盤路
聯系電話:0753-6189018。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4:30-17:30;
平原縣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平原縣大哲鎮平原大道158號
電話:0753-8187003
節假日值班電話:0753-8187003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興寧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興寧市興城市幸福路(近興寧市公安局)
電話:0753-6169220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梅州市方斌大道53號(原梅州市政府)
電話:0753-2168220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大埔縣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梅州市大埔縣胡裏奧鎮文化路94號
電話:0753-5183271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五華縣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五華縣水寨鎮水寨大道388號
電話:0753-4185221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18:00;
蕉嶺縣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蕉嶺縣蕉城鎮傅僉街11號
電話:0753-7870619
節假日值班電話:0753-7870619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 40-11: 45,下午14:40-17:45;
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
(1)申請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在當地的有效居住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延期申請表》;
(4) 1護照照片。
7.因私護照填寫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加註申請表》;
(二)申請名稱標註的,應當提供真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3)增加姓名,減少隨行子女,護照照片1張;備註近期照片並添加陪同兒童的備註,護照照片2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和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公民因合理緊急情況要求緊急處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第七條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出生地、護照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和簽發機關。普通護照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為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為十年。簽發普通護照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