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美國安全標準

美國安全標準

美國安全標準

摘要

美國1922頒布的《消費品安全條例》是安全領域的基本法律。該法授權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S)為特定類別的商品制定具體的安全要求。目前,該委員會有權對超過65,438+05,000種消費者爐竈的安全性做出決定,被委員會判定為不合格的商品將被強制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同時發布公告,要求消費者將商品退回經銷商店,或者要求廠家維修。該委員會還規定了制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在確保和監督商品安全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違反者將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並處以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所有進口到美國的消費品都必須接受檢驗,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入美國市場。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上述產品進口時,必須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檢驗。經檢驗不符合法定標準的商品不得進入美國市場。對於進口到美國的紡織品,要求符合紡織纖維產品標識法(1969 165438+10月3日修訂)、羊毛產品標簽法(1939)和易燃織物法(19657)

2008年5月4日修訂),檢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美國市場。

美國保險商實驗室(UL)是美國消費者產品委員會在決定產品是否符合安全規則時主要依賴的機構。這家美國保險公司的實驗室檢查機電產品、建築材料、化工產品、消防設備、紡織品、服裝、玩具和其他涉及安全的產品。美國多個州頒布的相關法規明確規定,涉及安全的產品必須貼上UL標簽,否則將禁止其生產、流通和進口。申請UL商標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請人(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出口商等。)向美國保險公司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實驗室的客戶顧問發送申請信,內容包括各類編號、電氣參數額定值、性能操作說明、照片、結構圖、電路圖、外殼材料、安裝說明、可更換部件,以及UL認可的部件目錄、制造商名稱和產地。

2.客戶顧問會將申請信轉發給美國保險公司實驗室的相關工程部,並在5天內回復申請人,然後回復的工程師會將正式的申請表和壹封包含所有說明的信件發送給申請人。

3.在收到正式表格和信件後,申請人將把簽署的正式申請表寄給工程師,寄樣品並預付定金。

4.美國保險公司的實驗室在收到簽字的申請表、保證書和樣品後,將準備鑒定和測試計劃並通知申請人。在鑒定期間,雙方將簽署壹份監督檢查協議,該協議將正式由美國保險公司的實驗室保管。

5.樣品測試後,向申請人和美國保險公司實驗室的工廠檢驗員出具正式的監督檢驗報告(即檢驗規則),內容為:

(1)產品結構的詳細說明;

(2)各類檢測必須配置的儀器設備;

(3)取樣說明;

(4)美國保險公司實驗室檢查員監督檢查的檢測項目,等等。

同時,根據產品測試的復雜程度,采用以下方法:

(1)對於檢查項目不太復雜的產品,美國保險公司的實驗室在向其工廠檢查員發出工廠檢查(FPI)指令後,將批準使用UL標誌。

⑵對於較復雜的商品,UL標誌只有在通過工廠生產檢驗(FPI)後才能獲得批準。

對於不合格產品,UL將出具不合格報告,並指出不合格產品的具體原因和改進建議。產品改進後,UL可以重新申請鑒定。此外,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的規定,食品、藥品和化妝品的安全性是

規則提出了具體要求。

  • 上一篇:律師和法官的區別
  • 下一篇:民法典的權利和義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