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結果的確認是壹個復雜的程序,保證了如果有爭議,基本上都能解決。
選民選出選舉人,這是第壹階段。雖然基本可以確認選舉結果,但不是最終結果。通常,爭議也出現在這個階段。壹方反對在壹個州計票。解決爭議的關鍵是根據選舉規則計票還是提起訴訟。
比如2000年大選,戈爾和小布什在佛羅裏達州的重新計票問題上發生爭執。最終,最高法院支持小布什,停止重新計票。如果采用重新計票,結果可能會隨著計票方法的改變而改變,對美國憲政體制的沖擊會非常大。戈爾認清事實,最終選擇妥協,尊重最高裁決,間接尊重了選舉結果。
第二階段是選民投票後的計票和確認階段。如果通常對壹個州的選舉團選票有爭議。在這種情況下,國會兩院將對爭議進行審議和表決。但也可能出現另壹種情況,兩院投票不壹致可能使結果陷入危機。但由於大部分州都采用了“贏家壹起吃”的結果,選民投票基本沒有爭議。
歷史上就有過選舉人團票的爭議。在1876的大選中,佛羅裏達州出現了選舉人團票的爭議。為了避免危機,參眾兩院把球推給了按黨派劃分的15人的特別審議委員會。如果兩院對審查委員會的建議進行表決,如果兩院的表決結果不壹致,則以審查委員會的決定為準。最終,8比7,佛羅裏達州的選舉人團票被判給* * *和黨內候選人盧瑟福·b·海斯。這其實是政治妥協的結果。1877***和黨聯邦政府宣布從南部三州撤出聯邦軍隊,同事***和黨放棄三州執政地位,民主黨領導重建工作。
美國大選有爭議,也有程序和法律。解決爭端的最終結果是雙方達成某種政治妥協,商議和裁決的過程也是談判的過程。雖然是總統選舉,但候選人也必須依靠背後的政治力量。如果候選人拒絕尋求妥協,不示弱,他也會被他的政黨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