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法律援助的意義
律師法律援助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法律援助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2.法律援助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有力保障。
3.法律援助有助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4.法律援助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5.法律援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
提醒妳壹下,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民間組織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特別是在農村地區。
第二,法律援助的範圍
法律援助的範圍如下: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3.中國的法律援助有什麽特點?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是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壹種法制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3 .受助對象為經濟困難人員、殘疾人、弱者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為受援人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為受援人減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人;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