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和人民是高度尊重民主和法治的國家。人和動物都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提供保護,虐待和侵犯動物合法權利的行為也會受到嚴懲。但保護區失去動物保護能力後,並沒有積極協調新的接管機構,而是固執地選擇結束動物的生命。如此荒唐的舉動,已經違背了動物保護的核心理念,雖然其保護能力已經很弱。但政府在協調接收單位的同時,卻選擇對動物實施安樂死,這已經不能用自私來形容,而是嚴重違反了動物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相信美國的法律保護措施會更加完善。畢竟動物不是任何個人或機構的私有財產,甚至動物保護機構也無權私自結束生命。
保護動物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並不是所有的民間組織都有資格大規模飼養保護動物,但是對於那些取得相關資質的動物保護機構來說,需要創造各種條件滿足動物的各種生存需求。在這樣的客觀背景下,動物的生存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顯然,美國的這個動物保護區並沒有履行這樣的義務。相反,因為自身的利益和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動物被當作與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不管最後的結局如何,被安樂死的動物都失去了最寶貴的生命。這種邪惡的行為是這個動物保護區無法推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