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法律上人人平等,但作為執法者,難免會有人枉法。有些警察貪財,但為了防止他們觸犯法律,警察有獨立的檢查規則。如果壹個警察被公民舉報違法,會有專門的機構受理。在壹段時間內,該機構會將其處理的意見告知公民,如果對方不服,可以去法院宣告。
美國警察壹旦認定有違法行為,等待他們的後果是非常悲慘的。如果輕壹點,就是降職。如果更重,妳會被解雇,不僅沒有退休金,還有可能被送進監獄。在入獄之前,法庭會對他是否犯了罪進行判決,判決成員就是陪審團。那些人都是無辜的普通公民,每個公民壹生只能當壹次陪審員,而且都是電腦隨機挑選的。陪審員將把他們的決定寫在信中,然後放入信封,法官將打開它們進行統計。最終,多數人的決定是最終的。可見,在美國法庭上,人民性是很強的。即使妳有錢賄賂律師和法官,妳也不能逮捕這幾十個人。
其實美國的警察不會偏向富人,但律師不壹定。窮人再怎麽講道理,還是沒辦法勝訴。畢竟對手是職業律師,在美國是高薪職業。之前在美國引起轟動的那個?辛普森殺了他的妻子?他花了很多錢請了很多專家和律師為自己辯護,即使極其殘忍,他還是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