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出於工作需要和企業規定,對來訪者和進出人員進行身份證登記,是合理的,但不違法。只有主管機關,如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等。,可以查居民身份證。物業保安要求來訪者出示身份證並登記號碼是不合適的,也是不合法的,來訪者可以拒絕。我國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物業是否可以登記來訪者的身份信息,但從業主的角度來說,物業的做法是為了維護小區業主的隱私和財產安全。在要求來訪者提供身份信息的同時,物業也要加強對保安隊伍的規範化管理。在維護業主利益的同時,也要保證遊客留下的身份信息不會被盜用。所以業主接受的是物業的服務和管理,而不是監控。當他的身份證信息被要求登記時,他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安查身份證可以舉報嗎?
看情況吧。保安檢查身份證,如果是在執行正當的檢查業務,是不允許舉報的。如果當事人認為保安違反法律,侵犯了自己,可以在24小時內報警。每個中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執法人員的檢查和核實。
保安員的職責如下:
1.對進出區域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檢查登記,嚴禁與公司無業務往來的人員進入;
2.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現場,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防範措施,及時報告責任區發現的隱患,並協助處理;
3.指揮引導車輛駛出入口區域,清理無關人員,維護出入口正常交通秩序;
4.維護工地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護工地設備、設施和財產的安全;
5、負責全站值班,做好交接記錄,確保記錄完善和交接清楚;
6.負責車站保安室的衛生,保持保安設備等物品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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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出示執法證件後,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壹)需要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控制時,需要查明相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緊急情況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重大活動期間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需要查明相關人員身份的;
(五)法律規定需要鑒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人民警察拒絕查驗居民身份證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措施予以處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