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娛樂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參與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另壹方面,事故發生後,密室經營者有證據證明其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無需對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
密室逃脫遊戲場所的經營單位,有保障參與遊戲的玩家安全的義務。這種安全保障義務主要包括“物”和“人”。關於“物”,雙方的爭議在於樓梯的設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關於“人”,雙方的爭議在於吉圖公司是否盡到了警告和救助義務。二審法院強調:公共場所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玩密室逃脫傷害需要付出什麽?
補償項目包括:
1,醫藥費
2、住院夥食補貼
3.營養飼料
4、失去的時間
5.護理費用
6.財產損失;
此外,構成殘疾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輔助器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九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的群眾性活動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經營者未向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