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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存托憑證是什麽意思?

美國存托憑證(ADR)是發行給美國投資者並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美國存托憑證。發行給新加坡投資者並在新加坡股票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稱為新加坡存托憑證(SDR)。如果在壹個以上的國家發行,則稱為全球存托憑證(GDR)。但本質上,GDR和ADR是壹回事。兩者都以美元定價,按照相同的標準進行交易和交割,其股息也以美元支付。此外,存管銀行提供的服務以及相關協議的條款和保證是相同的。“全球”壹詞代替“我們”壹詞只是出於營銷原因。

ADR解決了美國與外國在證券交易制度、慣例、語言、外匯管理等方面的差異所帶來的交易困難。它是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籌集資金的重要金融工具,也是美國投資者最廣泛接受的外國證券形式。為了保護國內投資者的利益,美國法律規定,法人團體和私營企業的養老基金(其資金仍來自普通民眾)不能投資美國以外公司的股票,但外國企業在美國發行的DR被視為美國證券,可以投資。第壹筆ADR出現在1927,由摩根銀行發行。到1961,150家外國公司在美國發出ADR,到1978,400家ADR在美國發出。自20世紀80年代美國放松金融管制以來,藥物不良反應的數量大大增加。截至1996年底,* *已出具1301份ADR報告,其中17.4%來自英國,11.5%來自阿根廷,11.4%來自澳大利亞。在1,301 ADR中, 只有426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 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 其余未上市的ADR在OTC市場流通。自1993以來,國內已有部分公司在美國發行ADR,包括在上交所上市的輪胎橡膠、氯堿化工、第二紡機、深房等。上述四家公司發行的ADR均為I類,僅用於場外市場交易,不具備募集資金的功能。此後,“中國華能國際”和“山東華能”以III級ADR公開募集資金,並在紐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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