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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是:

(1)贍養和教育的義務。撫養孩子的義務從孩子出生時就開始了,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父母都有撫養的義務。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從思想上、道德上關心和培養子女。

父母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和義務。

第壹,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

1.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二、責任和義務的區別:

1.義務是必須的,責任是必須的。

2.當事人被法律要求的行為稱為義務。

3.義務對應權利。義務的履行就是權利的實現。違反義務是要承擔責任的。

4.法律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

第三,父母可以不養自己的孩子嗎?

1.親生父母確實有特殊困難。比如,生父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有特殊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可以不撫養子女,由他人撫養;

2、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父母應當撫養子女,履行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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