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 * *共同財產的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 * *,屬於夫妻* * *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這壹規定表明,夫妻財產制采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財產獨有且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壹方取得的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這裏,* * *和都是指* * *和* * *,而不是* * *。
2.關於個人財產的規定:個人財產是指壹方婚前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壹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四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知識產權所得、財產、資本利得以及繼承、贈與等合法收入。
(2)壹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婚前取得的債權。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婚前個人財產的利息。
(4)壹方婚前以貨幣和股權形式存在,婚後則表現為另壹種財產形式。
《民法典》規定了夫妻財產分割的五項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優先考慮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辜壹方的原則;
4.公平原則;
5.財產協議優先於法律規定的原則。夫妻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先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