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房子漏水,樓下業主可以起訴樓上業主要求賠償,但首先要查明漏水情況再做判斷,根據漏水原因和損失起訴賠償。壹旦樓上漏水,首先要明確狀態。受損業主為了查明情況,可以請房屋質檢部門鑒定漏水原因,如何維修。而且還要看房子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因為新買的房子防水保修5年,管道保修2年。如果房子漏水,也就是說不是人為的,而且還在保修期內,開發商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經過鄰居的協調和情況的調查,如果樓上漏水的原因確實是樓上鄰居造成的,受損業主可以根據自己的了解向樓上鄰居說明情況,提出修復要求和修復期間對自己造成的損害賠償。第二,如果樓上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維修,受損業主可以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在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將爭議提交法院。
3.如果樓上鄰居無視法院判決,受害方可以先要求施工隊修復,產生的費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賠償。而且樓上鄰居不主動賠償時,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九十條物業的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的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