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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新規定

1.婚後壹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財產登記在壹方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婚後,壹方以個人財產購房並取得房產證的,應屬於購房人的財產。離婚分割財產時,另壹方無權請求分割;這裏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用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用壹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個人財產。所以,特別需要保留房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2.結婚後,壹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並取得房產證,離婚房產歸誰所有?

婚後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無論房產證登記在哪個名下,房產都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中,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房屋歸哪壹方所有,獲得房產的壹方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3.婚後父母壹方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根據我國規定,父母壹方婚後資助子女購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另壹方無權請求分割財產。

4.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壹人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壹人名下的,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認定房產為雙方共同占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5.如果父母壹方出首付,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產歸誰所有?

在這種情況下,首付款可以被認為是只給投資者子女的禮物。離婚時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首付款應認定為投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6.婚後父母壹方出資,產權登記在另壹方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如果婚姻中父母壹方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另壹方名下,壹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作出的書面協議或聲明,證明這筆出資只給其子女。

7.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財產歸誰所有?

婚後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1088條

夫妻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而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壹方給予補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0條

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困難,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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