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西
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義。民事法律關系大多與物密切相關,有的以物為客體,如所有權、擔保物權,有的以物為客體,但仍以物為利益,如交付物的買賣合同。
2.行為
行為主要作為債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因為債權是請求權,債權人只能為自己的利益向債務人要求給付,如交付貨物、完成工作等,而不能直接支配債務人的財產或其他財產。
3.智力成就
智力成果作為人類腦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是知識產權的客體,包括文學、藝術、科技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
4.個人興趣
個人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譽、尊嚴、榮譽、身份等。雖然不能脫離主體,但它不是主體本身,而只是能夠滿足主體個人需要的客觀物,所以是人身權關系的客體。
擴展數據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關系細節
對於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相關的關系分類如下:
1.根據是否存在直接的財產利益,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
(1)財產法律關系與財產直接相關,具有財產內容;
②人身法律關系離不開主體,直接沒有財產內容。
2.根據義務人的範圍,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①絕對法律關系義務的主體不特定,除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
②相對法律關系義務的主體是特定的人。
3.根據內容的復雜程度,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單壹民事法律關系和復合民事法律關系。
①單壹民事法律關系只有壹套對應的權利義務;
②復合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兩組以上相對應的權利義務。
4.根據形成和實現的特點,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
(1)權利的民事法律關系是民事主體根據其法律行為形成的,並能正常實現的;
(2)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因違法行為而發生。
百度百科-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