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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是非本質是什麽?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不是企業,更不是經濟組織,更不是沒有企業特色和特色的社會服務組織。它們具有民間性、社會性、公益性和非營利性的特征,其行為特征體現在提供公益服務、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和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單位性質是指機關、團體、法人、企業等非自然實體或其所屬部門的性質。單位的性質是壹個模糊的概念,不同的單位會有不同的定義,壹般可以分為企業、事業單位、國家行政機關和政府。

法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不同,分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三種類型。

個人出資並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

兩人以上合夥組織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

由兩人以上舉辦並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或者上述組織和個人舉辦的,應當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第三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以下簡稱登記管理)的程序是受理、審查、核準、發證和公告。

(1)驗收。申請註冊的主辦單位提交的文件、證件、註冊申請表齊全有效後,方可受理。

(2)復習。審查提交的文件、證件和註冊申請表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實相關註冊事項和條件。

(3)審批。經審查核實後,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登記的單位或者個人。

(四)頒發證書。對核準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分別出具相關證明,並辦理領取和簽署證明的手續。

(5)公告。核準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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