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間借貸借條有效期為幾年。
1,民間借貸借條有效期三年。借條的效力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字有效的借條,無論多長時間,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保證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欠條超過訴訟時效怎麽辦?
1.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通過友好協商,盡量促成雙方就原借條、借條達成還款協議。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壹方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另壹方發送催款單。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出具借款通知書,債務人在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3.出借人在3年內向借款人主張權利,且有證據證明的,造成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4.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請求的,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時起中斷。調解不成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債務人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此外,如果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也可能中斷。
三。借條無效的三種情況:
1,借條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2.未說明借款原因;
3.沒有資金支付憑證。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