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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個更嚴重?

壹、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區別?

1,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區別如下:

(1)行政處罰是對違反行政法義務、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進行的法律制裁。其目的是維護行政程序,實現行政管理目標。民事制裁是對違反民事法律義務、侵害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的法律制裁,其目的是維護民事法律秩序;

(2)行政處罰是對違反行政法規義務的人施加新的義務,通過對附加義務的處罰,促使行為人遵守行政法義務。民事制裁可以表現為對行為人附加新的義務或剝奪其某些權利,可以采取懲戒行動維護民事法律秩序;也可以表現為要求行為人履行民法規定的民事義務,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行政處罰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行政機關只能依法作出處罰決定,不存在與被處罰人協商的問題。民事制裁的目的是維護平等民事主體的權益。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決定如何處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討價還價解決糾紛。

(4)懲罰方式不同。行政處罰包括警告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采取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他人財物追討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二、行政處罰與罰款的區別?

行政處罰與罰款的區別如下:

1.兩種行為的權力歸屬是不同的。行政處罰權是行政權的壹部分;處罰權屬於司法權的範疇;

2.懲罰的主體不同。行政處罰由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對外管理權限的組織實施,處罰主體為國家司法機關人民法院;

3.懲罰的對象不同。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和刑事法律規範時,也可能受到兩種方式的處罰。刑罰只能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規範的犯罪人,而不能適用於僅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但未實施犯罪的人;

4.作出處罰決定的程序是不同的。行政處罰是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處罰必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程序作出,這是由法律制裁中最嚴厲的處罰性質決定的;

5.懲罰的類型是不同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很多,既有行政處罰法的統壹規定,也有各單行法規的分散規定。刑罰種類由刑法統壹規定,有兩種十種,即五種主刑和五種附加刑。主要處罰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和剝奪勛章、獎章和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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