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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或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結果是

法律主觀性: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後果是: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受損失的壹方。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物,返還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視聽形式等形式。1.口頭形式。2.書面形式。分為壹般書面形式和法定書面形式。壹般書面形式是指法律只壹般要求行為人用文字和符號來表達自己意誌的方式。如常見的書面合同、電報、電傳、電子數據交換和其他數據電文、信函等。壹般為書面形式,或者由當事人約定,或者由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1.根據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需要壹方、雙方或多方,可以分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2.根據是否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必要行為和不必要行為。3.民事法律行為根據其行為是否要求當事人支付對價(相互對價,但不以對等為要件)可分為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4.根據標的物的交付是否構成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允諾行為和實際行為。承諾在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履行義務;實踐行為在當事人交付標的物時成立,標的物的交付是行為成立的重要要件。根據它們之間的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主要行為和次要行為。奴隸的行為取決於主人的行為。根據行為人行為的法律後果的性質,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財產行為和人身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六條* * *行為人、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七條* * *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one hundred and fifty條* * *壹方或者第三人脅迫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四條* *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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