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和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兩人以上依法承擔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負相應責任;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權。
停止侵權主要用於侵犯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等。)和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等。).
2.排除障礙。
排除障礙主要用於保護財產所有權、經營權、承包權、使用權和相鄰權。
3.排除危險。
消除危險主要用於因他人經營活動或物業管理不善而可能給自身財產和人身帶來的危險。
4.歸還財產。
返還財產廣泛應用於財產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形。
5.恢復原狀。
歸還主要是壹種責任形式,當它被用來占有他人的財產時。
6.修理、重做和更換。
修理、返工、更換主要用於債務人履行合同時音樂會標的物質量不合格時的民事責任形式。
7.繼續表演
8.損失賠償。
損失賠償是民法中最常用的方法之壹。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都可以賠償損失。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1,道歉。
民事責任包括什麽?
1.根據民事責任產生的原因,民事責任可以分為不履行債務的民事責任和侵權的民事責任。
2.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3.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連帶責任和連帶責任。
4.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是否為財產,民事責任可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綜上所述,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清除障礙;消除危險;歸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返工和更換;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賠禮道歉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